Tuesday, October 0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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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无锡市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市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根据《无锡市污染防治基金使用办法》、《无锡市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和《无锡市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专家评审,公开评标”实施办法》,决定向全市公开征集2007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项目。

一、2007年度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向

1、列入到水污染物总量削减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实施的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和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2、列入到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名单的企业所实施的污染治理项目;

3、利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的污染治理项目;

4环境监督及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须知

1凡我市城区(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行政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正在实施和将要实施的符合2007年度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向的项目,都可申请污染防治资金的资助。

2、申报单位需填写《无锡市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申请表》,并附上所须的附件材料。申报项目的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项目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方案、可行性报告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项目配套资金筹集证明、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3、项目申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申报,需申报的单位可到环保局领取《无锡市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申请表》。领取的地点在市环保局四楼计划科技处,联系电话:85052735,联系人:孙三保;

4、提交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331日,在此后时间提交的申请表恕不接受。

本公告同时在无锡环保信息网www.hbj.wuxi. gov.cn上发布。

 

特此公告

 

 

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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