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市监察局、环保局组成检查组,在市环保局纪检组长丁卜力带领下,与和滨湖区监察局、环保局、水利农机局负责同志一起对沿湖地区37个排污口封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听取了滨湖区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37个排污口封堵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4家单位,并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门单位都能积极开展工作,但个别单位因种种原因,工作进度相对比较缓慢。目前,9家单位已完成任务进入验收阶段,12家单位正在施工、调试,9家单位正在做施工前的准备,另外滨湖区辖区内有7家单位已停业、注销或关闭。针对存在的整治进度滞后、资金不到位、污水管网建设困难、中水回用标准高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滨湖区水利农机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定治理决心。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单位,要尽快安排监测和验收;督促正在治理的单位加快整治工作步伐;对尚未动工的单位,要采取约见上级主管单位、协调相关部门、下发督办函等多种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尚未动工的单位尽快进入施工阶段;对已停产的单位,要认真检查其排污口封堵情况。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治理标准,加强对治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实行一旬一报制度,避免企业走弯路。对逾期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单位,要提前做好依法停业或关闭的准备工作。